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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通报两法规立法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8-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1日上午,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决定的决定》和《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豆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友德、万先勇,副市长黄春平,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余根水出席。  

        据了解,修改后的议事规则共分八章四十八条,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形式,进一步细化了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程序。如修改后的议事规则新增加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等内容,保留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报告、审议报告等将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共九章六十六条,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李豆罗在讲话中说,《决定》的制定,对于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议事活动,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职权具有重大意义,《决定》的颁布实施,使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监督程序更加规范;监督内容更加透明;监督方式更加有效。《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南昌城市建设,保障南昌能源安全,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有着重要意义。两件法规出台后,我们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好法规;要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好法规。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依法办市领导会见日本高松市客人事、强化监督、令行禁止,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孙苗丹    傅华云)

        来源:南昌日报  200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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