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阳春三月,天气渐暖,徐州市政府就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监管工作又传来新举措。徐州市政府明确要求,以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重组市投资公司和市城投总公司,组建徐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这是继2010年1月初市政府出台关于明确市有关投资公司管理和考核责任的又一重大举措。透过这一步步坚实的改革脚印,徐州市企业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快车道。
在这背后,其实是市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一次次生动而具体的调研实践。是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第4号《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监管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深入落实。
缘起:夏日里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调研
2009年5月至6月中旬,天气酷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佟明泰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会委员和财经工委组成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审计局关于《市属12家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审计情况的汇报》,召开了近百人参加的各类企业座谈会,深入考察了徐州煤机厂、市物资集团、市汽运公司等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情况。
矛盾:透视成绩背后的困难
截至2009年初,列入改革改制的徐州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改制任务,共安置职工24.8万人,国企改革攻坚阶段基本结束。2009上半年,市政府授权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集团有21家,其中,生产经营类公司11家,国有投融资类公司4家,行政性资产经营公司4家,国有参股类公司2家。剔除非经营性因素,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在130%以上。国资部门在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投融资类公司定位不清晰,多头管理,市场化运作不规范。由于各投资公司缺乏系统的经营定位,各投资公司除了承担政府交派的项目外,各自为战,广泛投资,投资项目涉及工业、商贸、房产、土地、交通、电力、证券等多个领域。各公司间不仅业务交叉,而且投资过于分散,经营能力普遍不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各公司虽然形式上实行了现代公司治理机构,但在经营决策上更多地受到各方面力量的左右,很难进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在投资公司的管理上,还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行使出资人管理职责的现象。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投资公司,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盛投资、新田投资、高铁投资等公司,有的属于市政府直接管理,有的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二是一些投资公司规模小,融资功能差,投资效益低。作为投融资类公司,部分公司资产规模相对偏小,还有一些资产已经损失或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调走,财务挂账情况较为突出,实际有效资产远低于账面资产,优质资产较少。多年来,部分投资公司融资渠道多是银行贷款,缺乏持续的资本注入机制和动态平衡的债务偿还机制,融资能力受限制,对外投资效益较低。三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部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固定资产计量、折旧提取、收入确认、费用列支、往来款项管理等方面不严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审批不严,存在着一定的投资风险和或有负债风险。
化解:人大工委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互动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经多方研究论证,集思广益,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第4号《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监管工作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在2010年年初作出回应。此后,人大相关工委与政府部门多次沟通,形成合力,良性互动。
一是授权市国资委监管所有市属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市政府要求国资委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真正管理到位;责成市审计局每年进行经营业绩审计,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结果。二是努力化解债务风险,做大做强投资公司。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府积极研究市投资总公司等早期成立的4家投资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努力化解债务风险,使之健康运作。建议对市投资总公司等4家投资公司的有效资产进行整合,重新划分功能和职责,明确经营定位,努力打造一至几个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投融资能力的国有资产经营标志性公司。三是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中的遗留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查、梳理由于改制不规范或历史遗留形成的经济补偿金不到位、养老金接续难等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稳妥做好工作。
正如文中开头一幕,市政府经过审慎研究,在2010年1月份明确了市有关投资公司的管理和考核责任:
出台了《徐州市政府投资主导性企业进行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对政府投资主导性企业进行经营性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
为完整反映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存量、规模及结构情况,投资公司均应纳入市直国有资产统计评价范围。
3月初,市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更是进一步整合了部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沙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