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命:
王 玮、潘 贤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孔维俊、李爱华、钱 峻、何 强、王晓伟、高炳松、张明党、薛 洁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黄红俐、陈家玲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 准:
苍月岚辞去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童连芳辞去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 命:
王 玮、潘 贤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孔维俊、李爱华、钱 峻、何 强、王晓伟、高炳松、张明党、薛 洁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黄红俐、陈家玲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 准:
苍月岚辞去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童连芳辞去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