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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经济开发区体育文化中心和红莲寺恢复重建工程拟使用山林红线保护区内林地的决定

(2009年6月26日徐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7-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徐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徐州经济开发区体育文化中心和红莲寺恢复重建工程拟使用山林红线保护区内林地的议案及说明,根据《徐州市市区山林资源保护条例》和《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决定同意使用山林红线保护区内林地90.9亩,用于徐州经济开发区体育文化中心和红莲寺恢复重建工程建设。

  来源: 徐州市人大办 2009年7月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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