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蔡绍刚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贺强兴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任命汤小夫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宋健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陆鸣苏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世华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谭筱清、王蕴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苏学增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锡宁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婷婷、刘建功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红建、汤茂仁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朱建新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阚少敏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刘坤、章润、沈明磊、曹也汝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嫒珍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谢国伟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马荣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培元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玉柱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沈利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