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盛智、周礼文、李峰磊、戴智明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永进、曹茵为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谭文胜、全宏梅、宫平、陈飞平、金灿照、方惠、谭杰、金成辉、杨华、吕军、李向、熊玲、刘文广、周志峰、蒋国亮、赵洞庭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常清、李广福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述伟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盛智的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春莲、黄正邦、陈宽新、马永东、易月龙、邓正龙、李树荣、王国成、胡志平、曾菊钦、杨建林、何亚南、胡金龙、简放发、黄宽国、马曼辉、芮志英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