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平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0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湘委干[2010]105号

  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研究同意:

  李平同志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常德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湖南省委

  2010年5月24日

来源: 湖南人大网 2010年6月6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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