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脚步 光辉的历程

——湖南省湘西州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工作回眸

湖南省湘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路平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展望——坚定信心 铿锵前行

回顾历史,过去的成就已经载入史册。展望未来,新形势催生新的机遇,新任务赋予新的使命。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新形势,面对着加快推进富民强州进程的新任务,全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将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树立全面规范、围绕大局、关注民生、突破束缚、彰显特色五大履职理念,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30年来的人大工作实践表明,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准确定位,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在尊重人民意愿的前提下,创造性的开展人大工作,适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行为规范,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确保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坚持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通过人大工作,充分调动各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树立全面规范履职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职能力。要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注重把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用以规范、指导、调整和推动各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大胆行使变通权,加大经济方面立法的力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紧紧抓住本州内事关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长远性问题和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强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督办职能。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三、树立围绕大局履职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围绕州委的重大决策来履职,切实把州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统一的“国家形式”和人民意志。必须把保障和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要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发,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有效形式,努力找准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监督和督促政府依法、科学、规范行政。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队伍素质的提高,确保司法公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督促和推动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树立关注民生履职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民本意识。要集民智、思民生、察民情,深入群众倾听呼声,掌握实情,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积极搞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解释和调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要充分利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专题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为群众立好言、代好言、建好言。更多地关注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如实反映他们的困难和要求,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机制,推行重点建议办理制度、网络办理制度、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办理制度,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五、树立突破束缚履职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科学履职能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思想阻力,在思想观念转变上突破束缚,不断增强创新的时代感和紧迫感,树立只要合法,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应该大胆突破的思想观念。要在工作思路创新上突破束缚,创新工作思路,突破性地开展工作,要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监督工作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克服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监督效果上有所突破;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上,要在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采取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上有所突破。要在自身建设上突破束缚。积极争取州委的重视和支持,不断规范设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合理确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人员编制,不断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进一步加大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支持和保障“一府两院”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用权。

六、树立彰显特色履职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创新能力。要在用活民族政策上彰显特色。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用活用足民族政策,严格执行自治条例,大胆行使变通权,依法依规地争取上级国家机关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民族优惠政策;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上彰显特色。进一步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大胆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等各项具体监督措施,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人事任免权行使全程监督机制。加强人大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在改进议事方式、完善议事程序方面下功夫。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彰显特色。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立法项目论证机制,探索建立条例起草委托机制。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工作评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监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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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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