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顺县人大制度建设的史册上,1980年12月5日,是精彩的一页。
在这天闭幕的永顺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与会245名代表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永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从此,揭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永顺实践和发展的生动篇章。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30年来,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县情和人大工作发展规律,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0年,承载重托——科学决定重大事项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有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职权。30年来,在实施决定权的实践中,永顺县人大常委会书写出了一段又一段优美的乐章。
1999年3月18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结合县情,在召开的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作出《关于永顺县1999—2003年五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决定》。2006年,永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又作出《关于永顺县“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决定》。一系列关于永顺教育发展的决定、决议出台,推动了永顺教育事业的大发展,使“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的战略目标逐渐成为现实,永顺的教育也走在了湘西州的前列。
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慎重地就本行政区域内的一些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从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批准,到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从财政经济的发展,到内务司法工作的开展,永顺县人大常委会一路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不断加强。
1984年5月,永顺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灵溪镇总体规划的决议》,推动了县城建设向地域性、特色性、民族性方向发展。
1999年4月,永顺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实行依法治县的决议》,标志着全县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迈出历史性步伐。
2006年4月,永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
这些决议、决定,贯彻了党委的主张,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对永顺各方面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30年,不辱使命——倾力开展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永顺县人大常委会从它设立的那一天起,历届人大常委会就不断加强监督工作,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实效,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和保障了永顺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是民族的“根”,也是民族永久的记忆。本世纪以来,永顺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生机蓬勃,神秘古朴的土家族毛古斯、精彩绝伦的土家族打镏子、深情醉人的土家族山歌、如诗如画的土家族织锦频频登上国际舞台。2008年8月,永顺县土家族毛古斯唯一代表湖南省参加奥运会“鸟巢”演出。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凝聚着历届永顺县人大常委会所付出的艰辛和汗水。为使永顺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传承,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作报告已成惯例。2006年,永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并按照有关要求作出决定,将每年6月定为永顺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法制月。
在永顺生态建设之路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做出了精彩的贡献。1989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永顺的决议》,随后开展林业专项视察10多次,提出意见、建议70多条。如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6%,是湖南省22个重点林业县之一。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03万亩,成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989年1月,永顺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针对当时基本建设过热等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永顺县民主法制建设及政府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逐步重视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2004年,永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02年以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每年围绕“四行活动”,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
2009年1月1日,根据《监督法》的要求,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开始施行工作评议,今后人大监督的乐章将会奏得更加响亮。
30年,坚持民主——逐步规范人事任免
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先后进行了8次换届选举工作,并指导了历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探索、总结了许多经验和做法。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永顺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定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是先由党组会议听取县委有关部门对拟任免人员的情况介绍,统一思想。二是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三是建立拟任发言、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调查等制度。四是对被任命人员提出依法履职要求,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120多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0多人次,免去国家工作人员300多人次,撤销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30年,探索创新——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永顺县历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选举工作和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创造条件组织代表活动,为代表作好服务工作,形成和完善了一套支持和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历次的人大代表选举中,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历次人大代表的选举任务。从第八届至第十五届,选举产生了2013名县人大代表。
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代表活动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积极组织代表参与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等活动,跟踪督办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代表活动逐步规范,代表联系日趋紧密。
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在提高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质量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从1980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设立起到2009年11月,永顺县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达3800多件,涉及永顺工业、农业、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教育、文化、卫生等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提出的水平和质量逐年提高。
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将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在办理中注重办复方式的创新。一是在加强综合分析、实行统一交办的基础上,将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跟踪督办案,由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委负责督办。二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代表建议,由主办单位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参加,共同办理。三是加强与代表沟通,注重办理实效,要求办复前进行面商,办复后要有回访,代表对办理不满意的必须重办,近期不能办理的,必须向代表说明理由。
30年,务实奋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多管齐下,始终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关键性工作来抓。
坚持组织保障,不断健全机构。1980年12月选举产生的永顺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1984年4月,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1987年5月,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决定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1990年10月,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1992年3月,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增设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1997年4月,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增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目前,永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七委一办,机关工作人员20余人,并且已经形成老中青干部合理搭配的年龄梯次结构。
坚持强化学习,增强综合素质。30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精神,系统研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工作所需,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依法履职能力和办事水平。
坚持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当作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干部在办文、办会、办事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逐项查摆剖析、逐项提出要求、逐项抓好整改。通过连续数年的作风建设,机关干部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工作作风越来越实,对外形象越来越佳。
坚持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制度建设是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建设上不断探索,依据有关法律,从本地实际出发,每届都有新的规定、办法出台,使常委会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常委会共有各类制度30多项,为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证。
坚持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在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近几届以来,永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断改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养干部的方式灵活多样,遴选干部的渠道日益宽泛,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越来越大。仅从近十年来永顺县人大机关内部培养的情况看,就成长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多名。大家一致认为:人大事业有奔头,人大干部有盼头,整个队伍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30年实践,30年发展;30年风雨兼程,30年铸就辉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中共永顺县委的领导下,永顺县人大常委会将秉承历届人大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积淀而成的“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团结务实、争创一流”永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朝着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峰不断攀登,也一定会创造新的更大的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