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保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1名县人大代表旁听了县法院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并进行了评议。县法院邀请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人大代表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今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人大司法监督的一种新尝试,先后组织了三次旁听庭审活动,拓宽了人大代表监督渠道,在推进法院提高庭审质量、司法能力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旁听法院庭审,感到秩序井然、规范,法官引导当事人诉讼思路清晰、法言法语规范通俗。今后要加强审判人员间的配合,更好地掌控庭审节奏,正确引导当事人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突出调解,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参加旁听活动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行了点评。认为人大代表直接参与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是对法院工作“零距离”监督,有助于法官庭审能力、司法能力的提高,旁听庭审、点评庭审的活动要长期坚持下去。这次庭审很成功,对庭审把握、诉辩主张、判词说理等调控、引导当事人诉讼很到位,但法警传递证据作用不够,有时是当事人直接把证据递给审判人员,这样不利于证据安全。要求:一要着重抓好庭审质量和案件质量。审判质量是法院生命,服务大局是法院使命。对审理所有涉及经济案件、合同案件,要紧扣合同生成要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合同文本形式、合同内容、合同履行、合同性质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诉讼;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将各方损失降到最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二要深入研究,正确引导诉讼活动。诉讼活动不仅是合议庭的事,要发挥当事人的作用,让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三要通过人大旁听庭审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紧紧围绕今年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变被动审判为主动司法,变机械化办案为案结事了,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县法院表示,将严格按照《保康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和民商事案件审判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从审判人员精神面貌、语言表述、庭审节奏、调解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抓实、抓强、抓好庭审质量和案件质量,提升法官综合司法能力。今后依法应公开审理并对社会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及时与人大相关部门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监督,逐步形成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多环节的“零距离”监督和支持,从而有力地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上新台阶。(杨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