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9年11月10日,湖北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杨林桥小组的代表,对秭归县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代表们实地查看了天鹅村通过社区建设创新给农村带来的新变化,并就农村社区运行等具体情况,与部分社区理事长和当地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之后,在杨林桥镇政府集中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秭归县民政局介绍了全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人大代表视察天鹅村社区建设
通过调研代表们认为:发展基层民主,构建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既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实现新农村建设中“管理民主”的目标,就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就要真正落实村民自治,调动农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解决好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各项事务。秭归县自2004年4月在全县推行(“撤组建社”村民自治新模式)农村社区建设以来,充分发挥农村社区“自己的事自己办,大家的事一起办”和“科技互学、信息互通、困难互帮、环境互创、利益互惠”的职能作用,形成了社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解决了村民自治的体制缺陷、机制障碍、制度缺失,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社会和谐。

人大代表与社区理事长座谈
为了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乡村实际,深入研究和解决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问题。要进一步探索农村社区建设的机制即:建立健全村“两委会”与社区理事会关系的机制;社区理事会“一事一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农村社区建设的激励和投入的长效机制;全社会支持、协调、统筹齐抓共管的机制。要大力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功能,以便民、助民、利民、安民、富民为出发点,不断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领域,构筑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实现农村社区服务的良性发展。真正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民参与、农民作主、农民满意的幸福和谐社区。

召开人大代表小组座谈会
据悉,秭归县在建设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上大胆探索,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以杨林桥镇为试点,推出了“撤组建社”村民自治新模式。截止目前,全县176个村组建农村社区1452个,民主推选社区理事会成员4836人。该模式2005年入围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并在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2008年1月,民政部把秭归县正式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宋秀万 雷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