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市人大代表、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高天姿
牡丹江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揭晓,众望所归,高天姿榜上有名,当朋友们欣喜地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时,当各种荣誉纷至沓来—-她先后获得“情暖牡丹江----百名道德模范”光荣称号,获得黑龙江省法学会“首届杰出法学工作者提名奖”、“第三届优秀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牡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市“三八红旗手”“实施春蕾计划十佳爱心人士”荣誉称号,每当此时,她总是十分淡定:“荣誉对于我来说只能代表过去,我更看重未来,法治兴则事业兴、国家兴,作为一个律师,理应担当起维护公平、伸张正义、促进和谐、保障和谐、建设和谐的社会职责,我希望我和我的团队都能不辱使命,都能创造一个无悔的人生!”
高天姿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作为高级律师,作为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主任,她已经很忙了,但她还承担了很多社会职责,牡丹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牡丹江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共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女工委员、律师协会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牡丹江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律师、牡丹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牡丹江市人大内司委执法监督员、牡丹江市人大特约律师,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督员、牡丹江市妇联法律顾问、“女大学生创业导师”、牡市工商联法律顾问。她总是说,生命有限,使命无限,每一个称谓,每一项职责,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都有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全面评价高天姿,真的很难,这里借用一下她在荣获扶贫助弱道德模范时的颁奖词:
利益板块间难免发生冲撞,忽而起浪,忽而起风。她以她的忠诚与敏锐,扎营在这多事地带;她以她的博学与睿智,在风口浪尖,排除一个又一个险情。她用一个律师的大思路、大智慧、大奉献的良药,舒缓着当事人的疼痛。
恪尽职守,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高天姿认为,作为律师,一切均应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并以良好的律师形象、高度的敬业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尽力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杨某杀人了,而且杀了自己的丈夫,杀人偿命,邻里们纷纷议论杨某可能死定了;高天姿代理此案后,经过深入细致的艰苦调查,终于获取了杨某遭受丈夫13年家庭暴力摧残的证据;有了扎实的证据,再加上严密理性、口若悬河的法庭精彩辩护,最终高天姿的从轻辩护得到了法庭采信,杨某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是历年来杀人罪中判处最轻的案例之一。不仅如此,她办理的民事案件也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她为年近七旬的郭大娘代理了承包林地一案,一年里顶酷暑、冒严寒3次到百余公里以外的山场协助丈量林地界限,又10余次到政府、林业等相关部门帮助协调,最终将这一持续6年之久的林地纠纷划上句号,让老人“植树育林、造福后代”的心愿得以实现,老人家非常感激,同时也化解了政府与村民的矛盾。
同时,她还积极向非诉讼业务领域拓展,先后为牡丹江市政府、牡丹江烟草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农行、金龙运输公司、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十余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她积极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为重大经济项目洽谈提供重要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市里有一个国家立项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投资人股份变化、土地手续欠缺等原因搁置了多年,如果不办理,将遗误时机;但如果继续,原投资人无法注入足够资金;如果更换投资人,在法律的要件上还有一些不利于政府的瑕疵。她从大局出发,既从宏观上分析了该项目必须做的理由,也客观地分析了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规避风险的系列建议,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受到委托人和市领导的高度评价。据不完全统计,从业以来她办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破产及非诉案件3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均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
勇于担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
高天姿说,自己是律师,更是党员,必须具备社会责任感,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在法律咨询中,面对情绪不稳的当事人,她总是不厌其烦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地阻止了多起上访事件。2007年,有40多名农民因林地和自留地等原因,向高律师咨询,凭着职业的敏感,她发现这40多位农民有上访的苗头,立即与当地县政府联系,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一起群体访案件的发生;2008年,在全市大规模动迁中,涉及到某单位员工70余人工作等问题,她在办案中得知他们准备到省里上访的消息后,积极进行正面引导,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汇报,使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她多次参加“市长接待日”接访活动,接待上访案件60余起,涉及人员约500人次。每次参加接访,她都将情理、法理融会贯通,耐心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起到了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作用。有五位年过七旬的老大娘,因动迁费用不合意,在法院三审已经判决败诉后仍然上访不止,并多次进京。高律师因势利导,深入浅出地向她们讲解了法律规定,又义正词严地告诫上访的规则,最后,终于使上访人放弃了不合理要求,笑着离开会议室。
2006年,高天姿当选为牡丹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反映民意就是她神圣的的使命。她积极调研,先后提出了《牡市供热公司应当提高供热温度、降低收费标准以惠及牡丹江百姓》等多项建议,她提出的《牡丹江旅游事业应重视文化氛围》与其他两份有关旅游的议案合并成为市人代会一号议案。同时她还积极参与人大视察和执法检查,在参与人大《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中,她以其独特的视角,敏捷的思维,以及精湛的法律知识,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深受好评。2009年6月,牡丹江市出现了敏感的出租车罢运问题,她以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法律人的智慧,协助政府做了大量化解矛盾的工作,并在做了一期特殊的“何旭访谈”电视栏目,既没有引起出租车司机的反感,又起到了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受到了一致好评。
她多次为顾问单位的干部上法制辅导课,先后为为市委组织部主办的农村干部培训班、居委会干部培训班做法制讲座,为市工商联企业家行政许可法、合同法培训授课,为牡市工商局主办的全市企业家合同法培训授课,为中国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支队全体官兵宣讲法律知识,为市林业局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讲授合同法,为提高法律素质持之以恒地工作着。
真心回馈,极力参与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
高天姿认为一个律师的良好形象和奉献精神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她在自身执业生涯取得成就的同时,也不忘回馈社会,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她多年来坚持为牡丹江市妇联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所在的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是牡丹江市妇联指定的唯一一家挂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在代理不满五岁的被害幼女吴某强奸案时,历尽艰辛,顶住各界压力,使逍遥法外的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为被害人及家属讨回了法律的公道;为三十名烧炭民工讨要工程款,一天行程三百多公里,在春节前几天,亲自到农民住的深山老林调查,不辞辛苦,受到好评;代理因当地供水过晚而导致七名稻农减产的纠纷案,历经两审终于胜诉,农民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她所承办的69件法援案件有始有终,保证办案质量,受到了有关部门及当事人的好评。
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许多感人的事迹。2007年,高律师从牡丹江电视台上看到患有脑肿瘤的小学生詹丽要做手术,她赶到医院以无名的方式留下1000元,后来小詹丽的父亲找到律师协会表示感谢,这件事才得以知晓。多年来,她多次向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先后为白血病患者和残疾人捐款数千元,为贫困灾区及当事人捐赠衣物鞋帽等二十余件;还为帮扶对象何福荣在逢年过节时送去米面。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5月14日清晨,她就来到市司法局,代表雪乡律师事务所向灾区捐款5000元,其中她个人捐款4400元,同时还交纳了特殊党费1000元;后又率全所向灾区司法干警捐款1000元。在黑龙江省林口县第四中学举办三十年校庆之际,她主动向学校捐赠了古今中外的名著,价值24800元,以报答母校的培育之恩。她积极响应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修路的号召,捐款12000元。去年春节前,高天姿主任率领雪乡律师所的律师,向牡丹江市儿童福利院捐赠价值3200余元猪肉和水果。她积极响应牡丹江市妇联 “春蕾女童捐助”活动、“做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妈妈”的倡议,主动报名成为牡丹江“爱心妈妈第一人”,仅 2009年就向20名贫困女童捐赠6000元);同时,还将身边的二十多位富有爱心的母亲发动起来,一同参加这项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不懈追求,倾力打造表率型法律先锋
她始终把学习作为不竭的动力源泉,她常说,选择做律师,就要选择终身学习,多年来一直坚持自学,继中文、法学本科的学习之后,2006年又攻读了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相继考取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全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从2004年以来,她是牡丹江地区唯一的、连续四年参加全国律师论坛的律师,相继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国家级四篇,省级三篇。其中有三篇刊登在《中国律师》杂志上。获得了牡丹江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第十二届“论文类”三等奖;2007、2008连续两年在东北三省律师论坛中荣获“论文”一等奖。成为牡丹江律师届的学术研究带头人之一。
她在自己学习的同时,也主动影响和带动全所律师共同学习。在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创立了“做学习型组织,创合作型团队,走专业化道路,办精品律师所”的理念。她将每周星期五下午做为学习和重大案件讨论的时间,形成制度化、日常化;并制订学习计划:每天一句名言,十个法条,十页书。到了周五就要共同汇报、分享,并互相监督、鼓励、总结。她还以无私奉献和人文关怀的精神凝聚人心,打造律师团队的和谐氛围。现在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并有着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律师在学习中成长,在快乐中工作。她认真做好所内管理,制订完善了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认真执行案件统一受理流程,实行统一受案,统一收费。自觉接受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按时交纳有关费用,依法诚信纳税。现在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不仅有良好的学习氛围,而且有着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被评为“AAA”级律师事务所,为牡丹江市律师事务所等级管理考核的最高等级。
高天姿律师以勤奋的学习、优质的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了优秀律师的良好形象。现在,她又以一个领跑者的身份,带领她的团队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前进,正如她常常说的话:“常怀进取之心,常迈进取之步,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律师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