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2-0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市委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强化立法工作,改进监督工作,完善代表工作,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一、地方立法工作

  1、制定地方性法规。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社会为目标,制定《哈尔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继续审议《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认真做好《哈尔滨市养犬条例》、《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等项目的调研准备工作。

  2、切实做好提高立法质量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采取新闻媒体刊登法规草案、立法联系点、立法热线服务以及网上征求意见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制定的法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建立立法评价机制,开展立法评估工作。

  3、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法规与法规之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的法规,及时修订或废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4、做好法制综合工作。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综合工作,做好立法建议和立法询问等答复工作。

  二、监督工作

  5、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把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大项目建设情况、科技新城建设情况、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视情况作出决议。

  6、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审议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9年决算执行情况、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等报告。进一步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市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

  7、执法检查工作。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重大民生问题,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配合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搞好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

  8、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立法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做好对“一府两院”、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保证与上位法不相抵触。

  9、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调查研究作用。按照《监督法》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对我市大项目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确权工作、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职业教育、民族工作、保密工作等方面情况,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10、监督工作情况公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和“一府两院”处理情况或执行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三、人事和代表工作

  11、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常委会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决定》,认真做好任前考法工作,切实把好人事任免初审关。

  12、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加强代表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13、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履职责、作表率,为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贡献”的决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总结推广创建“代表之家”的经验,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提供载体。

  14、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工作。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扩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程度,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四、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15、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切实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16、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修改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规范性。

  17、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18、进一步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拓宽新闻宣传渠道,支持新闻单位办好民主法制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深化对人大代表履职和区、县(市)人大工作的报道,增强刊物的可读性和网站的功能性。加强市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究会建设,开展专题理论研究,组织理论骨干培训班,举办优秀论文、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编印学习资料,不断提高人大理论研究水平。

  19、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对重要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服务。

  20、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机关服务水平。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责任型、亲民型、清廉型”组织。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改进机关后勤工作,切实做好“三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来源: 哈尔滨人大网 2010年02月05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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