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长栗战书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组织和动员全省人民,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凝聚力量、化危为机,使“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实现良好开端、取得重大进展,保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取得重大成效。报告对2009年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对问题的剖析深刻具体,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客观积极,对今年重点工作的安排完全符合黑龙江省的实际,充分反映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中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方针,把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把调整结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戮力同心,顽强拼搏,全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加速龙江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主任刘东辉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述元代院长所作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姜伟检察长所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编辑:于慧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