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刘伟 朱丹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1-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摄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出席会议。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摄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吉炳轩 栗战书 王巨禄等出席

  东北网1月27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朱丹钰)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2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吉炳轩、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傅亚文、韩学键、王兆力、许兆君、李显刚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领导栗战书、王巨禄、杜家毫、李延芝、盖如垠、衣俊卿、刘国中、赵克非、黄建盛、宋凤鸣、徐泽洲、程幼东、孙尧、吕维峰、王玉普,省法院代理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武警总队总队长杨斌,哈尔滨市领导石忠信、张效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孙维本、王钊、周文华、马国良,以及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王东华主持会议。

  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报告在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中说,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工作,努力进取,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14件,超额完成了年初计划;审查批准哈尔滨市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提报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及相关决定8件。听取和审议15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作出5项有关决议决定,组织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两次大型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4名。

  报告中说,创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制定了石油天然气田治安保卫条例、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努力为主导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围绕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率先制定了农田水利条例,将原预备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调整为正式项目。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制定了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为了给千家万户关心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报告中说,重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开展监督工作,推进和保障“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保增长、促发展”采取措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了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实施“十大工程”,就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进行了深入调研。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和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组织开展了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来源: 东北网 2010年01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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