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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6-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任命:

  王丽梅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忠生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金力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乔洪翔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栾晓钟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金银墙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杉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贾—锋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宝民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赵宪阳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靖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 东北网 2008-06-13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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