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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6-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任命:

  王有志、吴常和、姜春丽、常丽、张璞、陈伟华、高艳华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金华为双丰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刘 军为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院长:

  王宪伦、孙恒森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

  高忠孝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斌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桃南法庭庭长;

  刘万国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韩金山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忠民为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韩枫为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宏珍为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曹铁生为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方英波为双丰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广义为双丰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新富、胡凯丰、任广森为双丰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王树宽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陈 侠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志荣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佟天波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孙志英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满 凤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桂华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程繁义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杨 艳为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衣 敏为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宋建英为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悠悠、曲立新、谷敏刚、马 凯、魏世铎、刘昌胜、高湘桦、王媛媛、矫贵民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书德为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希谦为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书东为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和为双丰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海涛、李炳发为朗乡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法江为朗乡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秀香、李旭奎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兰先为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孟庆芳、王 平、徐春玲为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吕 诚、张滨生、庄友林、王元恒、张赤、俞士鹏、靳忠海、宫本星、王振忠、陈志祥、赵旭环、宋兆兰、王喜文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志波的双丰林区基层法院院长职务;

  孙恒森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孙淑梅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忠孝的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曹铁生的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宏珍的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姚相民的铁力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景生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志荣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程繁义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满 凤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志英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夏凤武、田万林、李淑芬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衣敏的十八站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于树军的朗乡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 东北网 2008-06-13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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