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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3-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连任。

  郭永清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夏 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刘延生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魏一明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国赞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郑俊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谢国生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

  张学勤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

  刘建功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忠远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留柱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卫媛峰(女)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树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魏少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 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 河南日报 2008-03-26
责任编辑: 包瓴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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