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十条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连任。
郭永清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夏 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刘延生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魏一明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国赞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郑俊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谢国生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
张学勤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
刘建功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忠远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留柱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卫媛峰(女)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树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魏少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 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