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媛媛)2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主持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宝泉、韩金哲、侯志宇、范绍慧、莫连营、唐凤岗、于大中,秘书长张维营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维营和有关部门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研究,决定2月25日举行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会期一天。建议议题为:审议通过《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乳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依法防控甲型H1N1流感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199件,主要集中在城建、工业、农业、文教、劳人、财贸、政法等方面。本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综合分析的报告,确定了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唐山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我市现行地方性法规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清理。重点对地方性法规或法规规定已经明显不适应国家确定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规定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地方性法规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也有条件加以细化的;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经取消或者行政审批权已经下放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的汇报。为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至4月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重点对全市应就业人数、实际就业人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找出《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研究调整了常委会副主任分工。
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