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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保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应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实际出席44人。

  受李光耀主任委托,会议由副主任梁书屏主持。主任李光耀,副主任高天民、贾体新、陈英杰、袁振江、王恒国,秘书长朱贺星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谦、副市长李国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盘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庆平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08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有关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庭审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修订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前,李光耀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李光耀指出,自四月初换届以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历了从开局起步到逐步深入的过程,现已全面步入正轨。这是全体委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的体现。李光耀要求,要大力弘扬奥运精神,点燃工作激情,按照“争先、创优、誓争一流”的要求,在继续做好残奥会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继续把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圆满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来源: 保定人大网 2008-09-11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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