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骆志鹏的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冯明岗的海口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 旭的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光军的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骆志鹏为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
冯明岗为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
王 茂为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 明为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骆志鹏的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冯明岗的海口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 旭的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光军的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骆志鹏为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
冯明岗为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
王 茂为海口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 明为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