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7日,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要求,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琼玻的带领下,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先后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代表们认为,自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司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等职责,为我市的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代表们在检查中还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王振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