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检查“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信息来源:办公厅发布时间:2010-8-31 16:10:49阅读次数:13
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法规、规章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消除宣传盲区,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的贯彻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2、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制作“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牌,规范悬挂方式。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管理和监控。通过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开展行业自律,强化考核奖惩制度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门前三包”工作精细化、长效化。
3、加强检查督促,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的攻坚战。加强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和责任单位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检查督促,提高责任单位履约率。对延伸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和损坏公共设施、绿化的情况坚决进行清理整顿,确保“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4、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各类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要有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处罚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严管重罚,促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更好地贯彻实施。
5、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形成“门前三包”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各区、县(市)的工作经验很有必要。如小河区组团式“门前三包”工作机制、花溪区“三令”和“四制”的考核机制、白云区评比结果挂牌制,清镇市领导干部包保制度、开阳县“六定”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门前三包”工作的长效机制。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于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