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六盘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庄生辞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六盘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庄生辞去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9年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来源: 六盘水市人大网 2009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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