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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名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1-0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

  决定任命:

  黄济贤为桂林市副市长;

  蒋炳穗为桂林市副市长。

  决定免去:

  孙以万的桂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济贤为桂林市公安局局长。

  (二)

  任命袁荣礼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林翰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莫雪虹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福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曾小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建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唐桂荣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卢锋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杨川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曹光华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韩万有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黄强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秦雯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秦增儒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吴小嫦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唐辛龄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杜峰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戴敏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闫辉宏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庾安明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运军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邓立清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 桂林日报 2009-01-07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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