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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9月25日,桂林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和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广雄主持会议,副主任熊显元、邓中星、汤杰,秘书长鲁圣发及28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李荣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华忠所作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交通局局长刘克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旅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海明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分组审议时,委员们认为,《渔业法》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坚持发展生产与渔政执法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养殖服务,一手抓渔政执法,促进了我市渔业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渔业科技创新不足,水产品养殖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还不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市场为导向,做好渔业发展规划,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将渔业发展的重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加快推进我市渔业产业化进程。至于港口建设、港航业发展、水路运输管理方面,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市、县(区)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港口法》和《广西水运管理条例》,规范和维护了港航秩序,加强了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桂林经济和港航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会议表决通过了《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雄辞去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束华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建军辞去桂林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粟增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5城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4位市民代表应邀到会旁听。

  来源: 桂林人大网 2008-09-27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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