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至29日,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在南宁召开了全区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民族工作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立法工作,继续解放思想,把我区人大民族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民族工作的负责人和人大民族工作机构负责人,12个自治县、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资源、凌云、西林县)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民族工作机构负责人近90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博文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邵博文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人大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我区的人大民族工作是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人大民族工作,是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巩固边防和维护国家尊严的客观需要。
邵博文指出,要明确任务,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区人大民族工作新局面。做好我区新形势下人大民族工作,要突出把握好以下重点: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我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人大民族工作部门,既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运用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又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各种形式,积极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的广泛宣传,使之深入全区各族人民的心里。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要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区民族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效推动民族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三是依法促进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四是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特别注重维护民族团结,大力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五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破坏活动。
邵博文还指出,我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人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才能做好新形势人大民族工作。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加强各级人大民族工作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与沟通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人大民族工作。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加快我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体与会人员还进行了大交流和分组讨论,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民族工作,总结交流了工作经验,对人大民族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进行了深入研讨。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农立进传达了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精神并做了总结讲话,要求各市县人大民族工作部门结合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深入理解邵博文副主任在这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对当前和今后的人大民族工作进行研究,作出具体安排;自治县要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的力度,抓好自治条例的修订和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努力把我区人大民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