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今年6月底和7月初分别在钦州市和贺州市举办了2008年全区人大法制机构干部研讨班,全区14个设区的市、109个县(市、区)人大法制机构的干部以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体干部共200多人参加了研讨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黎明莅临指导并在两市研讨班开班仪式上致辞。
由两委举办的全区人大法制机构干部培训班(研讨班)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年,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研讨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培训人员的范围扩大。由于经费等方面原因,以往办班没有将市辖区人大法制机构的干部列入培训。今年,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办公厅领导的支持下,各市辖区人大法制机构的干部参加了培训(研讨)。
2、研讨班的形式更为灵活。柳州、桂林、梧州、贺州、河池、来宾等六市的与会人员到钦州参加研讨班,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百色、崇左等八市的与会人员到贺州参加研讨班。在日程安排上,既有大会发言,又有分组讨论;既安排了监督法的学习,又实地考察了北部湾畔钦州港重点工程项目和贺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还完成了一件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论证工作。
3、研讨班的内容更为丰富。这次研讨班的内容有:
一是探讨了我区实施监督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交流了各地实施监督法的经验和体会。各设区的市人大法制机构提交了大会发言材料并作了专题发言。在专题发言的基础上,研讨班还进行了分组讨论,交流了各地实施监督法的情况,并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监督法实施后各自在工作岗位上所碰到的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二是征求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研讨班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23份,提出的修改建议近百条。
三是传达了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举办的监督法培训班会议精神。
四是邀请了自治区党校的专家讲授新形势下领导者的素质与提高的讲座。
这次研讨班为全区各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制机构的同志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与会的同志普遍反映这个班举办得很成功,希望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继续举办这样的培训(研讨)班,以便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张海燕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