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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6-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赵歧阳)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 5月下旬在南宁举行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出席和列席人员对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就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5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农业厅厅长张明沛受自治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我区在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入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大家同意这个报告以及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同时指出,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及经费的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切实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针对我区在这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其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和科技意识,为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投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我区一些地方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依法将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切实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培训经费及技术设备更新经费开支,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推广队伍的稳定。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技术推广事业,逐步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都应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通过3-5年的建设,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

  ——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更能适应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要加大对良种、农具等农业适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甘蔗品种的研究开发,特别要注重研究培育抗冻性强的甘蔗品种。

  ——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推广农业技术关键靠人。一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学习、培训的平台和机制,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二要加强村级农民总技术员、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掌握农业技术的本领。三要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四要采取政策保障措施,吸引更多高素质、年轻的农业科技人才到基层工作,并拓宽留住人才的渠道,切实解决乡镇一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鼓励和支持高素质农技人员到基层农技站蹲点,鼓励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要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尽快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重点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性质、职能、财政支持、人员资格、管理体制、推广行为奖惩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使实施办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使农技推广工作得到更好落实。

  来源: 广西日报 2008-06-21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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