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关于应对金融海啸,落实国家、省扩内需保增长以及我市优化投资环境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点建设项目融资计划的报告,通过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对江门市区有关重点建设项目融资计划的决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清兆主持,副主任陈照平、蓝月华、赵翠玲、伍国占,秘书长陈丽娟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等列席会议。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同意市政府在2009-2011年分三年向金融机构贷款200亿元,专项用于滨江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路及站场、城建、环保民生、交通以及教体文卫设施等大型重点项目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应对金融海啸,落实国家、省扩大内需保增长以及我市优化投资环境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总体看来,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扩内需保增长及我市优化投资环境有关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指出,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主要经济指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在落实有关政策过程中仍存在着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不足,利用外资大幅下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等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应增强发展意识、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加大对重大项目的协调力度,以实施《规划纲要》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招商载体建设,采取灵活措施开展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