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陈林玉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镐、佘莹、陈继旭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林玉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吴令广、元建英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庚德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恒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陈林玉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镐、佘莹、陈继旭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林玉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吴令广、元建英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庚德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恒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