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8月1日审议决定王福成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8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8月1日审议决定王福成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