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王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于恒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杨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杨海燕(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永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文金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路彦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