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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甘肃日报兰州9月25日讯(记者 尤婷婷) 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日前在分组审议《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时认为,制定农产品安全条例十分必要,尤其是在当前发生问题奶粉事件的形势下,出台该类法规,对依法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几年多次的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位居全国前列。但由于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些矛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一部能体现我省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行为。

  王兆远委员建议,要尽快从上到下成立相应的农产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检测机构,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从根本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安全隐患。

  朱同心委员认为,个别农产品生产者对如何合理使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不太清楚,建议农业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指导办法或操作规程,用以指导农产品生产者。

  赵伟民委员结合问题奶粉事件,建议增加对该类事件的处罚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杨育荣委员建议省上应当对农产品安全条例进行细化,可以分别制定粮油安全条例,肉、禽、蛋、奶安全条例和蔬菜安全条例等等,把这些都作以单项细化,这样更加有利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来源: 甘肃日报 2008-09-26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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