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通过表决,任免一批审判人员。
任命谢志洪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张胜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黄从珍为林业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魏健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董碧仙(女)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林爱钦(女)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葛福东为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罗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洪清沪、叶邵生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撤销涂育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通过表决,任免一批审判人员。
任命谢志洪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张胜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黄从珍为林业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魏健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董碧仙(女)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林爱钦(女)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葛福东为执行庭副庭长。
任命罗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洪清沪、叶邵生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撤销涂育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