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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学习省实施监督法办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8月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平,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市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讲座课,讲解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刚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法律知识讲座不仅讲到了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出台的背景,还解析了法规的几大亮点。

  据了解,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全国许多省市加紧开展监督法实施办法立法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包括我省在内的七八个省(市)出台了实施监督法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副主任陈瑞麒、高翔、杨爱金、赖昌贤参加了法律学习。(李白蕾)

  来源: 福州人大网 2008-08-12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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