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 (记者 郑昭)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5日上午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德章、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徐谦、庄先,秘书长马潞生出席会议,副省长苏增添、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鉴于陈冬调行政机关任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冬辞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陈冬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先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李晓吾作关于学习贯彻代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