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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华龙网讯 (记者 商 宇)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日闭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与泰国清迈府建立友好市府关系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人大及常委会2008—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规划。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草案)》、《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草案)》、《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些条例。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工作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陈光国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全市大开放大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各专工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立法规划。在实施立法规划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方面的立法要求和立法建议;要围绕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目标要求,以前瞻性思维,把制定《北部新区建设管理条例》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规及时纳入立法日程;要审时度势,对全市、全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形势有一个基本判断,对我市经济立法在哪些方面要加强、哪些方面要调整,做到心中有数;要防止部门立法和分散立法的倾向,合理体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分工,系统考虑立、改、废,做到地方立法工作及时和有效。同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此外,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陈雅棠、王洪华、郑洪、卢晓钟参加会议。副市长凌月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来源: 重庆日报 2008-09-27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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