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2月,推行区政府全体副区长向代表大会述职。图为区政府副区长杨昌学述职。

2005年,推行驻区市人大代表分批向代表大会述职。
图为重庆市人大代表应平在2006年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述职。
历史的长河,波澜壮阔,奔涌而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家的政治建设跨入了一个新时代。随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继设立常设机构,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常运行,被誉为是一项了不起的政治改革创举。1980年8月,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应运而生。
改革开放三十年,岁月峥嵘。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沙坪坝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区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沙坪坝区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历史长卷上写下了华丽的篇章。
遵循人大工作原则,对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早些时候,有个别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同志对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关系认识不清,时常把三者分割开来、对立起来,有意识地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忽视另外两个方面,结果给人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在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三者是高度统一、密切关联、互为依存的整体,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因此,长期以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就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原则自觉地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个领域。
在依法行使决定权时,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本地区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积极引导组成人员,善于通过民主渠道和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图和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并转化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30年来,根据区委的要求,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规划的编制与执行、工业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商贸业繁荣、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76项,有效地保证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把党委推荐干部、人大依法任免干部和人民群众选择干部有机统一起来,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创造性地增设了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公示、供职发言、“零距离”听取审议发言等四道关口,先后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700余人次任命到国家机关的岗位上,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在巩固和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时,三十年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和依靠党委的领导,严格执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发扬民主、依法办事,顺利完成本级人大历次换届选举任务,切实做好选举沙坪坝区出席重庆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组织工作,成功选举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既确保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又增强了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调动了公民的民主热情,扩大了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为历届镇级人大换届选举提供坚强领导,巩固了沙坪坝区基层政权,推进了沙坪坝区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十年的实践让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深刻地体会到,在人大工作中,如果不坚持党的领导,那么肯定会“变形走样”,偏离正确的航向;如果不发扬民主,难以形成“群言谈”的风气,就无法实现集体行权,定会导致决策失误;如果不依法办事,不仅践踏法律破坏法制,最终还将损坏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三者有机统一才是唯一正确的抉择,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扎实开展工作监督,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出的职能作用越来越明显
地方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虽然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各自开展工作的方式也不完全一样,但彼此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监督权的行使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区县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三十年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和程序,积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办事,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特别注重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功能的发挥,并采取有效形式,共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执行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保障、“三金”“三乱”追债变现和兑付、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社区建设、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大学城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危旧房拆迁改造等870多项工作报告。针对审议中发现的问题,共提出审议意见3400多条,交由有关机关和部门限期办理,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不断规范和改进。比如千年古镇磁器口,昔日是一个繁盛的水码头,但随着陆上交通的发展,前些年该地区人口日渐减少,经济萧条,房屋破败,被列为火灾防范重点地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此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积极向区有关机关和部门反映。沙区人大常委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8年7月,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磁器口传统街区保护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的情况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翌年7月,常委会又专题审议了区政府执行该项决议的情况报告,以督促政府强力完善配套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旅游业开发。通过十年来的精心打造,磁器口古镇建成了宝善宫、钟家院、明清一条街等多处旅游亮点,成为重庆市都市魅力一日游的旅游景点,现在旅游业收入大幅增加,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为了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对法律法规施行情况的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先后180余次检查了经济建设、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涉及基本国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法律法规实施的主管机关解决了法律施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确保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如在2003年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特种设备违规使用的情况后,督促政府纠正了有关生产单位的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此后,在每年开展的执法检查中,都督促政府抓好各类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较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先后120余次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有关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落实、五年普法、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开展等工作报告,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人大的工作监督是一种难得的支持。如在检查了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公安部门“三基工程”建设的情况后,分别督促有关机关认真落实了司法为民的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权利打折”和“法律白条”现象,严格依法惩治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仆意识的增强,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把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并于1997年制定通过了评议工作办法。十多年来,先后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22次,对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36人次。重点检查了他们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情况,既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此后,根据评议工作意见,都分别进行了跟踪监督,巩固了评议成果,增强了评议实效。2007年1月监督法实施后,本届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努力改进和创新监督形式,对“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改为专项工作评议。今年,开展了对市政委、文广新局的专项工作评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2003年,创建代表自选议题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图为自选议题的代表在审议发言。

2006年3月,创建区政府部门每月定期接待区人大代表制度。
图为区交警6支队负责人接待区人大代表。
注重夯实工作基础,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而搭建的履职平台越来越宽广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沙坪坝区作为重庆市的科教文化区,历届人大代表的文化水平普遍较高,综合素质较好,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较强,但是代表来自方方面面,其素质参差不齐,就难免有不作为的“挂名代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代表、有劲无处使的代表。沙区人大常委会深知,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抓好人大的基础工作。因此,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尤其是自2003年开始,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千方百计在提高代表素质上下功夫,尽力搭建代表履职的新平台,把他们的智慧最大限度地集中起来,把他们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脱产培训代表。从2003年至今,每年都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全区工作中心,结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邀请专家学者对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全体区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对人大代表权利、义务、职责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化,履职视野不断拓宽,履职热情不断提高,履职行为不断规范,履职能力不断增强。
代表自选议题列席常委会会议。从2003年开始,让代表结合专长,自主选择常委会议题列席会议,参与全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论证。他们会前围绕议题深入调研,会中紧扣主题积极发言,会后按照决议动态跟踪。几年来,共有代表3200余人次自选议题列席了常委会会议,提出的不少箴言良策融入了人大的决议,推进了全区的工作。
每月组织代表接待选民。为改变代表会议期间忙、闭会期间闲的现象,从2004年到现在,每月都组织代表深入选区接待选民,收集到涉及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环境整治、教育收费、物价上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近3000条,形成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00多件,敦促有关机关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在总结代表接待选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推出了政府部门负责人每月接待代表的举措,既让代表知晓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情况,加强了部门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又让代表督促部门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协助政府有效地推进了工作。
现场验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代表建议的督办是沙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以往只要办理复函上签署了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就视其为办理完毕,后来针对办理未落实的情况又推出了“二次办理”的做法,是督办工作的深化。即使这样,仍然有少数部门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对此,从2006年起,沙区人大常委会推行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现场验收制,对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让能够办结的建议最终办结。2008年,又制定通过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法,规范了闭会期间代表意见的办理,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驻区的市人大代表和全体副区长向代表大会述职。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和民主政治情势的发展,广大区人大代表强烈要求间接选举的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沙区人大常委会顺势而为,在2005年的人代会上,首次组织驻区的10名市人大代表述职,取得了成功。在2006年的人代会上,除组织驻区的另外10名市人大代表述职外,还请全体副区长走上了人代会报告席,让他们将各自当选以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向代表汇报。代表们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成绩,客观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诚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这次活动收到了代表满意、政府高兴、党委认同的效果,得到了法学界不少专家的高度肯定,一致认为此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常委会在法律的框架下,深化监督工作,创新监督形式的有益尝试,用一种崭新的方式诠释人大监督,为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注入了活力。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而疏浚民意诉求渠道的作风越来越深入

2004年3月,创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每月定期到基层接待群众制度。
图为2004年9月在曾家镇接待群众。
三十年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督促有关部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人大信访作为联系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人大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三十年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人大信访工作特有的作用,充分挖掘了解民声民情民意的渠道,狠抓了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首先,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信访工作列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经常研究落实措施,力求处理好每件信访案件,牢牢掌握了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其次,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督促“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把人大信访渠道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及时提交主任会议讨论,以此作为人大常委会近期监督的重点,切实增强了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第三,加强与上级人大信访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形成纵向和横向联络体系,对于日常受理的重要信访案件,坚持与有关信访部门互通情况,及时通报传递相关信息,并交换意见,达成办理共识,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三十年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共接待来访群众超过数万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0000余件,通过交办、督办和承办部门的认真办理,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的权益。常委会为民办事的感情、多管齐下的做法、化解矛盾的绩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负责人的高度评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广大人民群众要求表达自己权益的愿望愈加强烈。如何顺应这种发展和变化,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搞好地方人大工作亟待思考的课题。为此,从2004年起,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变上访为下访,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无论是节日还是假日,主任、副主任每月都到农村场镇和街道社区“零距离”接待人民群众,倾听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接待中,注重法律宣传和政策解释,着力化解各种矛盾,并把群众反映的于法有据、合乎政策的问题,及时梳理,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得到较好的解决。诉求渠道的畅通,既为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了条件,又及时发现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几年来,先后到45个场镇和社区接待群众12000余人次,除当场作出宣传解释外,还梳理出意见建议1356件,督促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为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而强化自身建设的举措越来越多样
过去的30年,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多管齐下,始终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关键性工作来抓,为推动全区民主与法制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强化学习,增强综合素质。为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集体,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始终坚持加强学习。三十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历次代表大会精神,系统研学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工作所需,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依法履职能力和办事水平;认真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努力掌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夯实从事人大工作的基础。
坚持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作风建设是机关建设的基础,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外部形象。因此,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当作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针对干部在办文、办会、办事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逐项查摆剖析、逐项提出要求、逐项抓好整改。通过连续数年的作风建设,机关干部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工作作风越来越实,对外形象越来越佳。
坚持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30年来,历届人大常委会都注重建章立制,并先后对21项规章制度加以梳理和完善,使常委会的议事和办事行为更加规范化。2002年,修改了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将代表大会对各项报告决议的表决方式由举手改为投票,方便了代表真实意愿的表达,加快了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根据2005年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先后修订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等工作制度,切实增强了各项工作制度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为提高区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证。
坚持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在党委的关心支持下,近几届以来,沙坪坝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断改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养干部的方式灵活多样,遴选干部的渠道日益宽泛,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越来越大。仅从近十年来沙区人大机关内部培养的情况看,就成长出科级领导干部13名,提拔和交流处级领导干部21名,选举产生厅级领导干部1名。大家一致认为:人大事业有奔头,人大干部有盼头,整个队伍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2003年,创建票决人代会各项决议制度。图为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表决。
三十年来,一个个坚实的脚印记录下了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所走过的一段不平凡历程;展望不久的将来,在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宜居、畅通、森林、平安、健康”重庆的征程中,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将秉承历届人大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积淀而成的“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朝着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峰不断攀登!(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公民报》2008年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