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祥阳、曹长胜、王劭卿、陈蓓、杨培丽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高祥阳、曹长胜、王劭卿、陈蓓、杨培丽同志辞去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祥阳等同志辞去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0年8月5日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根据高祥阳、曹长胜、王劭卿、陈蓓、杨培丽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高祥阳、曹长胜、王劭卿、陈蓓、杨培丽同志辞去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西城人大网 2010年 08月18日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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