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人大网讯(通讯员李盈)9月5日上午,市第十三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办理暨《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会议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义主持。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副主任苗乐如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城建环保办副主任马曙光就关于检查物业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出席了会议。
委员们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如期向常委会提交了研究处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综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还处于从积极探索到逐步规范的历史阶段,物业管理问题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协调规范难度较大。对进一步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委员们就物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物业服务市场、开发遗留问题、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物业管理立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晓晨副主任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发生率有所降低。同时还应看到,物业管理的一些实质性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物业管理问题不是某一个部门短时期内就能解决的,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下去。在现阶段,必须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问题。北京近十年来,特别是筹办2008年奥运会期间,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在加强城市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