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地方人大>>北京>>选举任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接受陆昊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2008年5月23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5-2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陆昊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陆昊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北京日报 2008-5-26
责任编辑: 李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