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决定任命:常先米同志为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军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李军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曹海清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胡权明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赵生升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凌岩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贾晓云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魁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刘亚鹏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马箭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李群、尹刚、李铭、刘正红四位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勇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王华乾、徐利亚、钟会、张清、王平、张庆虹同志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进同志为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王新民、尤伟军、丁亮同志为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树东、张晓华、洪星、陈德君、郭玲、李新枝、龚兵、邓诗海、张敏、张曙云、赵毅、高原、耿喜梅、黄娟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雷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张长淮的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武好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路军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吴劲的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杨守源、于永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许道钧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谢定才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徐利亚的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冯勇、汪建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合肥人大网 2009-9-3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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