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张宝平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袁 波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徐 颖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二、免去:
袁 波的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 颖的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一、任命:
张宝平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袁 波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徐 颖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二、免去:
袁 波的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 颖的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