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朱维芳、朱先发、郭万清、张俊及秘书长汪国才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一夫所作的关于《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建议修改情况的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的内容、结构和一些具体表述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安徽省测绘条例(草案)》、《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5月26日省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祖旺、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许伟分别向会议作了关于《安徽省测绘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吉昌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关于废止《合肥市传染病收治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说明、关于废止《合肥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海深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广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献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怀安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副秘书长和法制办的负责同志。
当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讲座。 (通讯员任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