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把法律监督作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三台的重要手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和法治三台活动的开展。目前,三台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的阶段检查评估验收。
一、强化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法规水平,以适应法律监督的需要。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征订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制日报》、《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权力报》和《依法行政法律汇编》等报刊资料,大兴学法用法守法之风,并切实强化在实际工作中的学习运用。一是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委室干部列为重点骨干进行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等方式进行法制学习。2007年以来,先后邀请省法制办、市法制办、市委党校、县级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举办了法制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18次,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24次;二是认真执行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前的学习培训制度。每次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前,常委会都组织参加调研的同志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在调研工作中有的放矢,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三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07年以来,对拟任命的县政府副县长、人大机关干部、政府部门负责人、法院干部(包括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干部共计108人全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确保了任职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法律水平。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务求监督实效,推动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的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近年来,先后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消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职业教育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审计法、环保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狱法、信访工作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五五”普法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县法院关于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情况汇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在对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情况的调研中,调研组深入学校和培训点,与62名师生、员工进行了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资料268份,接受问卷调查的学生代表159人、教师代表109人,收集各种建议意见162条。同时,召开了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研讨我县职业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促进了职业教育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
三、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县创建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和创建法治三台工作,依法作出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的决议》和《关于开展法治三台创建活动的决议》,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到全县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中去。2009年,县人大常委参与了对县政府关于法制政府创建活动6个大项55个小项规章制度(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审核把关,提出了10余个建议修改意见,均被县政府法制办采纳;按创建小组安排对原西平片区9个乡镇及县级部门农口9个单位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第一次督查指导;对原涪东片区龙树、塔山、三元等10个乡镇及地税、国税等10个单位创建法制政府第二次督查指导。对乡镇和部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宣传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活动任务细化分解、具体措施落实等进行精心指导,促进了乡镇及行政执法单位创建法制政府工作的落实。
常委会切实加强机关平安创建、“五五”普法和综治维稳,积极配合全县创建法治政府和法治三台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健全群众工作网络,创新来信来访办理机制,做到热情接待、及时交办、重点督办、注重效果;坚持常委会领导定时接待群众上访制度,积极开展干部下访活动,解决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狠抓了涉法涉诉信访,加大了重点信访案件处理和督办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2007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588件(次),其中来信851件,来访737批,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重要信访117件,办结117件。
四、严格把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备案审查的办法》,积极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时限,要求县府办、法制办按规定时限报送规范性文件、规章,进行备案审查;二是突出重点,严格按照《监督法》第三十条规定,重点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三是严格审查程序,实行承办人初审、委室集体讨论再审、呈送人大相关领导复审、征求有关委室意见后进行备案的审查备案程序,提高备案审查的质量。2007年以来,共审查县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9余个,对个别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进行了处理,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