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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结束

刘伟 朱丹钰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结束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结束 东北网记者朱丹钰 摄影

  东北网6月12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12日上午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12日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省法院院长南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发展蒙医药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大项目建设进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名单,并向新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来源: 东北网 2009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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