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上午,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到省人民检察院视察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作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和全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8月21日上午,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到省人民检察院视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和平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蔡力峰和秘书长孙在田参加视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陪同视察并作了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和全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代表们对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在加强内部经常性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强化检察队伍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代表们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能否保障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和改进检察工作,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富民强省保驾护航。
戚和平说,全省检察工作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稳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证执法办案活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戚和平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与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代表的知情权,为人大依法监督创造条件。各级人大要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重点,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要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既要通过监督来纠正检察执法办案中的偏差,也要通过监督来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困难和障碍,真正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努力为检察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