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台联党组书记、会长梁国扬为团长,台盟中央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尉文为副团长的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在我省进行了为期7天的视察、调研。主要了解我省台资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以及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对台资企业的法律宣传、舆论引导及辅助措施;台资企业产业升级及转移的情况等。视察团先后到了台商较为集中的广州、东莞、深圳等地调研,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及广州、深圳、东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走访了宏仁集团等3家台资企业,召开了6场座谈会,分别与台商、台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开发区管委会干部、工会干部、妇联干部和劳动仲裁部门工作人员等不同领域的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整个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陈用志副主任亲自接待,并主持召开了汇报会,万庆良副省长作了专题汇报,省政府有关厅局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育敬,省人大机关副巡视员马楚昂同志全程陪同视察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委员会及各有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精心做好考察团在粤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对整个活动作了周密的安排,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和服务,使这次活动获得了圆满成功。
在视察调研中,有关市政府及其部门、台商、企业管理人员充分反映了我省实施《劳动合同法》、推动产业升级转移的积极做法、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反映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视察团认为广东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