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1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辽宁日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谢文君报道) 今天,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参加审议。

  王琼代表说,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正廉洁,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今后,仍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克服特权思想,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堵塞漏洞,严格案件中止、终结执行的条件,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严格执行款项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严格执行纪律制度,典型案件的总结剖析制度,科学绩效考核制度,落实错案追究责任,严惩害群之马。

  王振华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要协调立法机关,修改相关规定,落实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宪法规定;要指导各级法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法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法官法相关规定;要在保障基层和中级法院编制的前提下,解决高级法院的编制问题。

肖声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法机关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进行修订,以便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作用。

戴玉忠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要针对当前形势任务,加大司法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力度,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审判执行体制的改革;要在加强对法官队伍管理的同时,深入研究法院的审判决策机制改革;要深入探讨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上要充分行使好侦查权,加大查处力度,克服依赖性,发挥主动性。

石英、李进巅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规范案例指导制度;规范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命案的处理问题;制定统一的执行操作制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关注法官、检察官的身心健康;实行案件动态管理,解决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

 

来源: 辽宁日报 2010-03-13 责任编辑: 谢丽佳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